为坚决落实新余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要求,春节期间,全市公安机关超前谋划,多措并举,参战民警放弃休假,昼夜奋战,严管严控,为全市人民欢度春节营造了安全祥和的环境。
期间,共办理非法储存、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7起,行政拘留1人,实施“两个一律”教育处理12人,扣缴烟花50箱,爆竹12盘,散装烟花爆竹1000余盒,处置警情17起,劝阻170余起。
领导重视,强化责任,认真谋划部署工作
1月19日全市禁燃禁放工作会议召开后,市公安局高度重视,先后两次召开专门会议,副市长、公安局长夏得湧提出明确工作要求,将禁燃禁放列入市局中心工作,制定下发工作方案,明确任务分工,层层落实责任。1月31日、2月1日,夏得湧同志连续深入一线督导检查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。
大力宣传,形成共识,争取群众理解支持
全市各级公安机关通过微信、微博、抖音短视频、手机短信、电视、报纸等媒体平台,社区民警会同社区工作人员上门入户宣讲、张贴宣传告示、制作宣传标语警示牌等方式,展开全方位、立体式、不间断的宣传,让群众了解禁放政策,认识到燃放烟花炮竹的隐患危害,引导群众自觉参与禁燃工作,积极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,真正做到家喻户晓、入脑入心。期间,共张贴禁燃公告600余份,悬挂禁燃警示牌80余个,发放禁燃禁放宣传单4000余份。
多方联合,形成合力,全面管控肃清源头
春节前夕,新余市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属地派出所、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城管局、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,对禁燃区内逐门店地毯式检查烟花爆竹储存、销售情况,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收缴、行政处罚、治安处罚等方式处置,从源头上禁止销售。
从除夕开始,各县分局、特巡警支队等部门严格落实管控措施,按照网格化巡逻方案在辖区巡逻、宣传、督导禁燃禁放工作,每天在街道辖区主次干道、背街小巷、居民楼院、沿街商铺等重要场所和路段进行巡逻,对禁燃禁放工作加大警示震慑力度。春节期间,共出动警力1200余人次,社会力量2000余人次。
加强督导,强化打击,确保禁燃成效明显
按照工作要求,新余市公安局成立由食药环侦支队及督察支队组成的禁燃督导小组,从除夕至初七,对禁燃工作进行督导,并发出通报。各辖区派出所按照工作方案要求,对违反禁燃禁放禁售禁运的采取雷霆手段,严厉打击,顶格处理。袁河分局推动禁燃工作纳入新钢集团公司综治工作考核内容,真正实现了“零燃放”目标任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