萍乡刘先生问:我和李某通过中介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,由我购买李某的房子。李某收下了我的定金,我向中介支付了服务费。可之后,李某在我们议定的房屋成交价基础上提价,我不同意,导致合同无法履行。
请问,我能要求李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我支付服务费的损失吗?
答: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,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,应当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,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你、李某与中介就李某名下的房产签订合同后,李某应按约全面实际履行合同,但后来李某在议定的房屋成交价的基础上,又要求提价,致使合同未能履行。
李某属于违约,应双倍向你返还定金,并赔偿你已支付的服务费。
编辑: 兆明
(大江网-新法制报)